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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16:02 浏览量:

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我校校企导师队伍建设、激发校企导师积极性、提升校企导师指导能力,根据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建设的通知》(联合体〔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现启动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优秀校企导师组申报工作面向承担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开展,参与推荐的校企导师组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必须包含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具体要求见《通知》。

二、工作组织

1.限项申报。各学院原则上限报校企导师组1个(电信学部限报2个)

2.单位推荐。各学院经导师组自由申报、政治审查、院内遴选后,须于5月31日前将《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se@mail.xjtu.edu.cn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最终遴选。

4.材料提交。通过学校评审的导师组,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校企导师团队申报,遴选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校企导师组。

2.建议优先推荐与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企业单位(见附件3)共同组建的导师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超 行叶蓓 88960073。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建设的通知》(联合体〔2024〕2号)

     2.卓越工程师培养优秀校企导师组推荐表

     3.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企业单位名单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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